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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招生
  • 西安航天城第一小学2021年招生入学公告(一)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依据《西安航天基地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航天城一小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详解如下: 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为我校学区范围内航天基地户籍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局批准。 学区范围 东至西康高速,南至航天中路--航天东路--东长安街线,西至神舟大道,北至航天大道区域,户籍在公安航天分局且户籍住址在学区范围内。 登记流程 (一)填写《登记表》
    2021-05-21
  • 西安航天基地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大中小】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结合航天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局和各学校主体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使用市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2021-05-21
  •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区县、开发区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下同)主体责任。省属、市属、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开发区统一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021-05-21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就今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科学划定学区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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