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日  
欢迎登陆西安航天城第一小学!
教育局法规
西安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2018/5/4 7:25:00 浏览:7612

西安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办法

为有效缓解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西安教育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陈宝生部长实现真正让孩子减负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减负

《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将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二)创新增效减负

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要质量,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反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去除过时、繁琐与实际应用无关的教学内容。

(三)校内外结合减负

坚决反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把减负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具体要求

(一)规范教师教学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足额授课,抵制“上课不讲下课讲,课上少讲课后讲”,不得随意挤占综合学科,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学业,即不准将编拟习题、背诵与默写的过关、作业批改等工作事项布置给家长。

(二)控制学生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控制在1.5小时以内。高中控制在2小时以内。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大、过程繁琐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切实保障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8小时睡眠时间。

(三)规范考试次数、内容和评价

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组织1次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组织不得超过2次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无偏题、难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区县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年级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学校一律不得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不得宣传中、高考状元、上线率等信息。

(四)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早晨到校时间,小学控制在8:00以后,初中控制在7:40以后,高中控制在720以后(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调整学生到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班主任及各科教师不得超出学校规定,要求学生提前到校。

(五)科学管理学生课余和锻炼时间

学生在校中午间隔休息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午休时间教授课程或在校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期间不得教授新课。同时保障学生锻炼时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园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规范补课行为

严禁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高三年级学生,老师可周六在校为学生答疑解惑,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得进行新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减轻学生校外课业负担

中小学校要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为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学校要引导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学习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参加各类社会补习机构,切实从学校、家庭、校内、校外等方面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制定实施办法,区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学校校长和教师是落实学生减负的责任主体。区县教育局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受理、查处群众对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实名举报,要做到凡报必查,有错必纠,严肃处理。同时,主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监督。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86525726

(二)强化监督检查

区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随机督查、专项督查、集中督查,加强对中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监测。市教育局要联合区县教育局每年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不少于2次集中巡查,巡查面要达到总校数的1/2以上。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辖区内违反减负规定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取消教师资格、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起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责任机制,通过区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减负责任书,夯实责任,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督导、检查评估

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列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根据督查内容的要求,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三)积极宣传、形成合力

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宣传作用,加大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Year 版权所有:西安航天城第一小学 2015-2024/4/28 6:01:4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拓路1678号 邮编:710100
您是第16656093位访问者 当前在线39152人
陕ICP备160026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