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党章在党的二大产生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党纲,没有制定党的正式章程,但一大党纲已经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在党的一大召开一年后,也就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大会通过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宣言初步阐明了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策略、任务和目标,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前途。正是在这次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采取分章的体例,共六章二十九条,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系统,以及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其他制度。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的产生,对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决定着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的水平,决定着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水平,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要做合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